說說上周的一個小案例,小張與土地公合作做成了一個小單,標的是150畝工業用地,成交金額6000萬元,傭金比例5%,總傭金300萬元。
小張提供的土地信息,按土地公4:3:3的分享機制,小張分得90萬元。按小張的說法,牛年開年中了一個大彩。可謂牛氣沖天!
土地居間費一般由買家出。所謂居間費也就是中介費。通常買家會說5%的中介費比較高。房產中介才3%的費率呢。
其實,土地中介不同于房產中介,其含金量較大。房產買過去只能等升值,比較被動。而土地是用來開發項目的,一個項目的利潤是土地價值3至5倍。3%的傭金占總投資的比例是很小的。相對于項目利潤而言,傭金只是個零頭。
這樣一說,買家也就不再討價還價。
第二個理由,海南的土地現在是搶手貨,是賣方市場。海南自己貿易港正在加快推進。2023年海南就差不多要封關了。到那時土地價格就要一飛沖天了。
第三個理由,土地公平臺不單純是信息中介,土地不是一般的商品買賣。土地公平臺還要進行盡職調查,做出并購方案,協助簽訂合同,在執行過程中排除潛在風險,甚至土地公平臺跟投,與買家共進退。
對于土地公經紀人而言,只需要負責聯系土地方,參與到土地并購業務中來,無論是土地公平臺直接并購,還是土地公平臺引入其他投資人,都可拿到可觀的傭金。
對于土地公經紀人來說,每一件居間業務因標的金額大,按土地公平臺的共享機制,可分得一筆不菲的傭金收入。